大连考研现场确认时间(想考东北大学研究生)

2024-04-22 06:07:41

东北大学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添加时间:2010-9-27 8:43:00 点击次数:9931

热烈欢迎广大考生申请或报考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

我校欢迎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东北大学201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截至2010年11月14前,修完报考相关专业10门及以上本科主干课,且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或分数达到及格线)者方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的: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4、5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2011年我校单独考试的具体专业详见附件。

二、报名

考生报名分为两个必须的步骤,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网上填报信息日期: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报名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报考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招考办”。

(2)考生必须准确详实的填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通信地址等信息,应保证上述信息在2011年7月前有效,以确保在招生的各个阶段保持畅通的联系,由于****及通信地址问题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二)现场报名:

1.现场确认时间

2010年11月10日—14日。逾期不再补报。

2.现场确认地点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推荐免试生请到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报名点进行确认(关于选择报名点的具体要求详见辽宁省网报公告)。

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考试的考生请到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参加单独考试及强军计划的考生到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东北大学主楼521室)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采集本人图像信息。

(2)关于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及强军计划考生现场确认的程序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届时请关注网报公告或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三、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学校将审查复试考生相关证件和材料,包括:身份证(或军官证)、毕业证(学生证)、学位证、准考证以及盖有原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时补验毕业证、学位证)。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考试

(一)初试

请考生于2011年1月1日-14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初试日期为2011年1月15日—16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考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初试成绩约在2011年3月中旬公布,届时请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下载。

初试科目设置:

统考: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业务课一(满分150分或300分)、业务课二(满分150分或者100分)。其中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只考业务课一,科目为623体育学基础综合,满分300分;满分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不含软件工程)业务课二国家统一命题,科目为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204英语二(满分100)、3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443会计学(满分100)。

工商管理硕士:204英语二(满分100)、3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公共管理硕士: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04英语二(满分100)、3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单独考试: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业务课一(满分150分或300分)、业务课二(满分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单独考试各科均为我校自命题。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不含软件工程)的单考生,考试科目为900计算机基础知识综合(满分150分)。

(二)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根据初试成绩和生源情况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复试的具体时间及其他事宜请于3月中旬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必须加试报考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考政治理论。

五、录取及调剂

(一)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奖助学金等级及录取类别。

我校将与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及其单位,在考生录取前,签订协议。

我校单独考试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委托培养,工商管理硕士及公共管理硕士考生的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

2011年我校单独考试计划预计招收40人,其中理学、工学学科门类招生人数不低于单考名额的70%(关于单考生具体的录取办法另行公布)。

(二)凡符合我校第一志愿复试合格分数线但没有取得报考专业复试资格的考生,我校将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优先考虑其在校内相关专业进行调剂录取。未被我校录取且符合国家调剂政策的考生,可以调剂到其他院校,具体的程序及要求届时请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六、其他

(一)统考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三)我校不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试题,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可到各学院网站查询,参考教材可到全国各大书店购买。

(四)录取为下列专业的部分考生须选择秦皇岛分校导师,具体专业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材料学、通信与信息系统、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控制工程(专业学位)、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环境工程、国际贸易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会计学、企业管理、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另外,材料学部分考生须选择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导师。

(五)考生所学语种必须符合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我校从2009年起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新型的研究生资助体系,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用以奖励(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

(七)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新政策为准。

七、****

(一)研招办****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0004

联系电话:024-83687556

网 址:http://www.graduate.neu.edu.cn

E-mail: dbdxyz@126.com

(二)各学院相关人员****

学院

办公地点

联系人

电 话

学院

办公地点

联系人

电 话

文法

学院

主楼1102

陈老师

024-83688313

材冶

学院

冶金馆332

王老师

024-83687324

外语

学院

主楼1015

何老师

024-83687781

信息

学院

信息学馆

芦老师

024-83678564

中荷

学院

科学馆二楼

于老师

024-83684651

管理

学院

管理学馆106

孙老师

024-83684506

学 院

建筑学馆202

李老师

024-83687647

资土

学院

采矿学馆220

梁老师

024-83687703

机械

学院

机械新楼217

陈老师

024-83672612

软件

学院

主楼619

袁老师

024-83680517

体 育

老体育馆

贺老师

024-83688000

艺术

学院

主楼909

曹老师

024-83687134

第十六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七条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六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第十八条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六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学术学位各学科和专业学位中的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第十九条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第二十条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二十一条招生单位应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第二十二条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第二十三条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第二十四条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第一篇 择校择专业

2018考研全国各省市研招院校排行榜

2018考研地区划分及影响

2018考研34所自主划线高校汇总

研究生毕业薪酬高的10所综合性大学汇总

2018考研10个冷门高薪专业推荐

第二篇 备考安排

2018考研需要知道的20个时间节点

2018推免生报名入口

2018考研政治复习规划

2018考研英语总体复习规划

2018考研专业课复习应该这样开始

2018年考研基础阶段备考方案---走进考研

2018年考研基础阶段备考方案---择校择专业

以上是整理的2018年考研需要什么报考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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